[富凯IPO财经]

富凯IPO财经
既有深度 又有温度。
富凯IPO财经-既有深度·又有温度。

振石股份信披现低级错误:标点与语句复制双重瑕疵下,中金公司审核机制或形同虚设?历史混同或致财务独立性存疑,苏海灵唐加威是否勤勉?

更新时间:2025-11-12 16:47点击:来源:作者:

图片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石股份”)是一家从事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清洁能源功能材料及其他纤维增强材料,覆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电子电气及化工环保等行业。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苏海灵,唐加威、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吴晓辉,施伟岑,马仁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劳正中,马茜芝,许洲波。

 

图片


低级标点与语句重复错误暴露文件起草质量缺陷,或反映保荐机构基本复核程序缺失


第二轮问询反馈11页描述E7与E8玻璃纤维产品时出现“99.82%;;E8玻璃纤维...”的连续双分号标点错误;第15页同一段落内,“2024年以来,发行人向中国巨石采购E8玻璃纤维的合同价格与E7玻璃纤维价格的整体差异率逐步收窄”语句被完整复制两次。此类低级错误直接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申报文件应当内容完整、形式规范”的要求。

 

图片

图片来源:振石股份二轮问询反馈

图片

图片来源:振石股份二轮问询反馈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苏海灵、唐加威职务工作)作为招股说明书主要起草责任方,负有对文件进行逐页质量控制的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审核机制流于形式:低级错误未被任何环节拦截,勤勉尽责义务或已全面失守


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内部通常设有审核机制,即项目组初稿、部门复核、内核终审。然而,标点连续错误与段落语句完整复制两次的低级瑕疵,竟未在任一环节被发现并纠正,暴露其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系统性缺陷。

 

1.项目组层面(保荐代表人苏海灵、唐加威)作为文件直接起草人与初审责任人,未能完成最基本的文字校对与逻辑一致性检查,违反《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的规定。低级错误的存在表明项目组未执行逐页、逐句复核程序。

 

2.部门复核层面中金公司投行部通常设有质量控制小组或部门负责人复核环节,但上述错误未被拦截,说明部门复核形同虚设,未落实《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五条关于“建立文件审核的多层把关机制”的要求

 

3.内核终审层面内核委员会作为保荐机构最高质量关口,负有对申报文件整体合规性与规范性的最终把关责任。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内核应“对保荐项目进行全面审核”。标点与语句重复错误属于内核会议可一目了然的格式问题,却未被提出质疑,合理推断内核会议未对文件进行实质性审阅,或审阅流于形式,仅履行签字程序。


上述审核机制或全线失守,直接导致低级错误进入正式申报文件,上交所审核员同样也未提出疑问。若保荐机构连格式规范都无法保证,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质疑其对69人历史混同、财务数据独立性等复杂问题的核查质量是否同样流于表面。

 

69名关键职能人员历史混同或导致报告期财务数据独立性失真

——问询回复表示已经完成整改

 

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显示:截至2023年6月整改前,发行人存在69名员工(涵盖财务、采购、综合管理、客服等关键职能部门)劳动关系仍隶属振石集团,虽“主要服务于发行人事务”;核心高管包括副董事长黄钧筠、总经理赵峰、董秘尹航、财务总监刘俊贤等,同时在振石集团担任管理职务;双方共用OA办公系统、采购SRM系统、金蝶财务系统、人事系统。


上述混同期间覆盖2022年全年及2023年上半年——即审计报告期完整区间。关键风险剖析如下:

说明:已经完成整改

 

1.薪酬费用分摊可靠性存疑69名员工薪酬由集团支付,发行人如何准确计量并分摊至成本?问询回复未披露分摊方法、依据及比例,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六条关于“企业应当按照受益原则将职工薪酬分配至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要求。若分摊比例主观或无审计轨迹,2022年成本数据或已失真。

 

2.采购决策独立性缺失采购部人员隶属集团,共用SRM系统,2022年向中国巨石采购E8玻璃纤维的定价决策链条是否受集团指令控制?

 

3.财务核算独立性失效共用金蝶财务系统下,发行人2022年财务数据如何实现物理隔离与逻辑分离?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基础何在?若系统数据可被集团任意访问或修改,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已荡然无存。

图片

图片来源:振石股份首轮问询反馈

 
图片

图片来源:振石股份首轮问询反馈

 

综上,信披或构成对《证券法》第十九条、二十条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原则的违背。


免责声明:本文为,【基本面解码】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转载必究。本文所有内容参考资料均来自三方机构公开信息、法定义务公开披露的信息基本面解码】原创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本文信息仅为阅读者交流学习为目的,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依据该信息作出决策。【基本面解码】不对因使用本文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如内容侵权请联系小编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