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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瑞新材高管简历重大异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执业能力素养实在堪忧

更新时间:2021-04-28 19:15点击:来源:富凯IPO财经作者:宋旭光

富凯IPO财经解读公司第605期,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

内容:宋旭光
排版:孙   恒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铜铬触头,为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高性能金属铬粉、医疗影像零组件等提供关键基础材料,该公司目前正在申请于科创板上市。

但是仅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的内容,富凯IPO财经就能够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重大疑点,甚至指向高管人员简历造假、科创属性严重不足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IPO核查非常不尽职,以及保荐人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堪忧,更何况,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近月来也频遭监管处罚

疑点一:两年三次环保处罚,是否为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应有的表现?
2020年8月,生态环境部和证监会正在牵头起草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要求,这也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另有上海证券报资讯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10月,已有58家A股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了遭环保处罚的信息,其中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是“重灾区”,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较集中。
富凯IPO财经发现,斯瑞新材的核心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同样属于高耗能行业。富凯IPO财经还发现,2018年10月,斯瑞新材原子公司无锡承驰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被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分别处以6万元和22万元罚款;2019年1月,斯瑞新材全资子公司斯瑞铜合金因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转被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处以2万元罚款;2019年11月,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斯瑞新材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中提出其存在安全培训资料不完善、检查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富凯IPO财经提示一句,斯瑞新材是在2020年12月首次发布招股说明书并申报上市的,由此倒推,在2019年该公司已经处于辅导阶段了,而在这样紧张而敏感的时候,斯瑞新材还两次因环保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这是不是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应该有的表现?
疑点二:高管人员简历造假?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高管人员相关信息,斯瑞新材的监事脱文梅女士从199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西安旅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而脱文梅女士早在2009 年 8 月起就职于斯瑞新材,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也就是说,脱文梅女士在2009 年 8 月至2020 年 1 月期间,兼任了西安旅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和斯瑞新材的监事、监事会主席。
富凯IPO财经特别查询了一下,西安旅游集团公司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6月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旅游企业集团,是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机构。公司以资产为纽带,由全资、控股、参股及合作企业构成,总资产20多亿元,职工1万多人。主营国际国内旅游服务、餐饮娱乐、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旅游客运及其他相关业务,年营业额8亿多元。此外,西安旅游集团公司还拥有西安旅游、西安饮食两个上市公司,妥妥的大型国有企业。
这样一来,富凯IPO财经就必须要问一句,作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副总经理,脱文梅女士又长期担任了一家民营企业斯瑞新材的高管,这是不是合规的?纪检部门是否对此应当给出一个说法?
不仅如此,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1969年出生的脱文梅女士,在1990年也即21周岁的时候,就担任大型国有企业西安旅游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这合理吗?脱文梅女士、西安旅游集团公司是不是都应该出来“走两步”?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斯瑞新材招股书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百度百科
疑点三:科创属性频遭质疑?
招股书披露斯瑞新材的员工构成中,研发人员占比仅为5.52%,大专及以下人员占比高达82.03%。富凯IPO财经特别查询了一下,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提出了“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换言之,斯瑞新材就连一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都达不到,竟然能满足科创板属性要求,这能令人信服吗?
不仅如此,斯瑞新材在招股书中还特别说明:“公司对研发人员的认定仅为专职研发人员,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也不包括主导、参与或辅助研发项目的以生产、管理等职能为主的在职人员”,换言之,斯瑞新材的意思是:如果包含了“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公司就能达到10%的研发人员占比标准。
但是富凯IPO财经简单算算,如果斯瑞新材将现有的55名研发人员,从占比5.52%增加到10%,至少要雇佣40名“兼职研发人员”,这合理吗?对于招股书中这样的表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竟然能够接受并上报到证监会,有没有基本的职业素养?斯瑞新材是不是伙同海通证券一起“忽悠”证监会?
富凯IPO财经关注到,海通证券在IPO保荐领域麻烦不断。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对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曾军、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调查,证监会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四方光电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
更早些时候,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邮件发送与光盘报送的反馈回复关于该部分内容的表述前后不一致;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因此,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相关责任人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这不得不让富凯IPO财经质疑海通证券保荐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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